孩子“养臭水”别不当回事,很危险,还可能构成犯罪

孩子“养臭水”问题的严重性

唾液、牛奶、蟑螂、苍蝇、蚊子、老鼠尾巴、生猪肉、护手霜……这些毫不相干、有的看上去还有点恶心的东西,竟然是最近在中小学生中流行的“养臭水”配方:把这些东西放进饮料瓶,观察变化坐等“炸开”,然后分享经验。

医学专家说,“很危险,可致人中毒、感染疾病”;法律专家认为,“不仅学校和家长要担责,还有可能构成犯罪”。具体原因如下:

健康风险

孩子们在“养臭水”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多种多样,包括唾液、牛奶、蟑螂、苍蝇、蚊子、老鼠尾巴、生猪肉、护手霜等等。这些成分在密闭的容器中发酵,可能会产生氨、硫化氢、甲醛等有毒气体。长期接触这些有毒气体可能会引起中毒、影响呼吸功能、胃肠道不适、头晕甚至损伤中枢神经等症状。此外,如果孩子们不慎将“臭水”溅到身上,可能会因为其中的细菌引起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,甚至可能导致局部感染。

一位曾经有过“养臭水”经历的小学五年级学生表示,他从网上看到一个养臭水的配方,和好朋友俩人照单制作,用绳子拴住瓶子藏在教室窗户外面。按照网上分享的经验推算,在快到要炸开的时候,拿到校园花坛去,结果路上炸了,不仅溅了俩人一身臭水,还弄到嘴里去了,俩人当场呕吐不止。

法律责任

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,“养臭水”也可能构成犯罪。如果炸开的“臭水”直接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一定数额,或者有证据证明因为该“臭水”造成多人感染病毒或疾病,达到形成公共安全事件的程度,在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前提下,有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,也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。

学校和家庭的责任

学校和家庭在这件事情上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律师张明在接受采访时指出,孩子在学校闯祸并给他人造成损失,根据不同情况,家长和学校都有可能单独或共同承担责任。八周岁以下的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,校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八周岁以上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,在学校闯祸,一般情况下由监护人承担责任,但如果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结论

综上所述,“养臭水”不仅对孩子自身的健康构成威胁,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发严重的法律问题。因此,学校和家庭应该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和引导。同时,孩子们也应该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潜在风险,并避免参与此类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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